企业概况:该项目由深圳一家能源知名品牌企业和一家国企联合投资建设。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当地就业300人以上;可降低本地区停电脱网、拉闸限电带来的经济损失风险;可带动新增本地区风光新能源指标18GW;可解决当地大面积清洁集中供暖需求;优化当地工业用能结构,降低区域碳排放总量。
政策诉求:
1、风光+容量租赁优先顺序:
A类3GW新能源指标;
B类2GW新能源指标+1GW容量租赁合同;
C类1GW新能源指标+2GW容量租赁合同;
D类3GW容量租赁。
新能源指标优先原则,风电优先,陆上风电优先。
2、基本条件辅助电力服务。30万吨生物质保供或10万亩国树林。
3、辅助条件:工业蒸汽特许经营权或供暖特许经营权或冷链冷气用户。